各位博士后、合作导师:
针对近期我院很多博士后咨询省博士后出站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院博管办现把《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工作》(黑人发[2008]42号)文件中对博士后出站考核学术论文的要求转发给大家,具体如下:
一、水平要求
按照省博管办(黑人发[2008]42号)文件对博士后出站考核发表学术论文水平的要求:人文及社会科学类应在CSSCI检索期刊或国际有资质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自然科学类应在SCI、E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对于未被例入SCI、EI、CSSCI检索的学科、专业、行业领域,应按国内同领域内公认的权威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对从事国家、省或企业生产急需的、市场潜力较大的应用性研究项目,其成果应达到小试标准。
二、其他要求
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和完成项目的第一人必须为博士后本人,发表学术论文中必须列有合作导师的名字,设站单位必须为第一单位。
书写格式如下:李**1,2
(1、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Heilongjiang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Postdoctoral Programme);2、可标注其他单位)。
请各位博士后认真按照文件规定撰写学术论文,避免发生省博管办对博士后出站考核学术成果不承认等问题,造成博士后本人超期滞留在站。
欲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应提前两周将研究工作报告和研究专利、发表论著等研究成果电子版材料发给院博管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出站答辩报告会具体时间、地点等。
联系人:陈磊
电话:0451-87066960
邮箱:boshihou5@163.com
黑龙江省农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