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艰苦边远津贴标准的通知
现执行一至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院属各单位:
现将黑人社发【2011】96号文件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一至三类区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文件及相关表格请登录劳
资126信箱查询。从即日起开始审批。
特此通知
人事处劳资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