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
九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形成震慑,现将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公开索要教师节礼物问题
经查,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文件下发后,依兰县教育局召开全县教育系统会议进行了学习传达,要求各学校校长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但依兰县高级中学没有传达和贯彻。9月10日,该校高二年纪十七班班主任冯群超上课时公然向学生索要教师节礼物,对学生进行辱骂。随后,学生班长组织同学集资,花费296元购买了6箱牛奶,分别送给了冯群超等6名授课老师。依兰县教育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冯群超做出取消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的处理。依兰县纪委给予该校校长、党总支书记宿金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县委组织部免去其校长职务,县教育局党委免去其党总支书记职务。县纪委给予该校负责师德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王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依兰县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张振宇,依兰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陈凯文,依兰县教育局纪委书记张市委党内警告处分。经哈尔滨市政府批准,给予依兰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田芳行政警告处分。哈尔滨市纪委对依兰县纪委书记丁长林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县委书记赵长满、县长何宪光作出书面检查。
二、桦南县金沙乡中心校副校长艾敬国利用婚庆事宜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9月6日,艾敬国为女儿婚礼举办答谢酒宴,邀请该校12名教师参加并收受礼金。桦南县教育体育局给予艾敬国行政警告处分。
三、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工商分局私设“小金库”问题
2013年11月,该局将房屋租金40000元直接存入红兴隆管理局农都大厦作为招待费。红兴隆管理局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该局局长赵香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四、抚远县抚远镇党委书记周鹏程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7月5日(星期六),周鹏程及家人驾驶公车到外地办私事。抚远县纪委给予周鹏程党内警告处分。
五、鸡西市公安局交通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周志军违反值班备勤制度问题
周志军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既不带班也不安排民警值班,而是雇佣两名社会人员代替民警值班,并让民警每人每月出200元支付被雇人员值班费用,直至2014年3月9日被检察发现。鸡西市公安局党委免去周志军交通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六、鹤岗市南山煤矿安全监察处处长王明哲(正科级)大操大办问题
2014年9月7日,王明哲为女儿操办婚宴,实际操办桌数与事前向组织申报桌数不符,且超出有关规定标准。南山煤矿纪委给予王明哲党内警告处分。
七、牡丹江市环卫处清雪服务中心主任于德华违规 “学子宴”问题
在省纪委、牡丹江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学子宴”的通知下发后,于德华仍于2014年7月29日为女儿升学操办“学子宴”。牡丹江市纪委监察局给予于德华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处分。
八、伊春市新青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贾垂印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4月,贾垂印在由新青区文体局局长专任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时,没有将区“九运会”剩余奖品向现任文体局长交接,而是私自拉走并作为福利发给青少年活动中心职工。新青区纪委给予贾垂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守责任担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好下一阶段纠正“四风”工作。
(一)明确工作重点。要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力量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卷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同时,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要整治“吃拿卡要”、“慵懒散拖”、办事刁难群众问题;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整治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问题;整治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暗箱操作、权力寻租问题;叫停“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二)严格执纪问责。要畅通监督渠道,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要进一步规范“四风”问题线索办理程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对调查结果集中备案。坚持有案必有查,着重查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违规行为趋于隐蔽,一些地方和单位工作不力,一些制度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等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要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配套制度,健全招商引资接待的配套制度,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的通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消除特权思想和作风。
(四)抓好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国庆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用公款送节礼,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私人宴请,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等易发的“四风”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层层传导压力,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重要节点、关键时段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使“四风”问题无所遁形。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快查严处,想全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