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过自主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初审,专家评议,院党组审定,现将拟推荐申报202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日—4月6日(3个工作日)。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耕作栽培所 孙世臣
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绥化分院 付亚书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联系院人事处。
联系人:侯国强
联系电话:86663186
院人事处
2023年4月2日
附件1:(公示)孙世臣
附件2:(公示)付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