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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第六批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博士后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

各博士后分站、博士后:

为重点培养有突出科研潜力的年轻优秀博士后人员,加速造就一批拔尖人才,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第六批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博士后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黑博办函[2015]3号)文件,决定实施第六批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博士后青年英才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科学道德高尚,身体健康,学风严谨。

(二)年龄不超过35岁(198011日以后出生),且已进入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了创造性科技成果。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2、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后;

3、设站单位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紧缺人才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4、被评为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后;

5、所从事的科研项目与我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密切相关,直接服务于我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包括绿色产业、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产业、矿产资源及节能环保、信息科学、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

(五)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进入香江学者中德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等招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

3、出站后欲离开黑龙江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4、获得过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

二、资助额度和名额

第六批博士后特别资助额度为每人20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资助名额为20人左右。

三、申报方式

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设站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公示并签署意见后申报。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按学科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获资助的人员,并发放资助证书。

四、申报材料

(一)《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6份(含电子版)。

(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6份,与《申请书》依次装订。

五、有关要求

(一)各分站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本单位范围内积极广泛宣传,并认真组织博士后人员填报,择优遴选本单位适合人选。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材料将统一进行专家评审,同时,对遴选出的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博管办。

(二)内容涉密的要按保密要求进行脱密处理。

(三)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四)本年度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同时申请省政府资助经费,如两项都获资助,以特别资助为主。

(五)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810日,请各分站单位将申报材料在上述日期内报送省农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六、联系方式

人:陈

联系电话:0451-87066960

    址: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主楼303

电子邮箱:boshihou5@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经费申请书(博士后青年英才计划).doc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5713